4月18日,在被羁押4年9个月后,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的其中一名被告人王爱文获得取保候审。
海报新闻此前报道,2018年7月18日,瓜农王军宏、王爱文、王爱武父子三人在摆摊卖西瓜时,与兰州市城关区城管执法局雁滩中队执法队员发生冲突,造成城管一死两重伤。
2018年的案情通报
(资料图片)
检方认为,王爱武、王爱文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爱武作案时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1年9月24日,兰州中院就本案召开了第一次庭前会议。2023年3月底,因王爱武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处于发病期、无受审能力,兰州中院作出刑事裁定,对王爱武中止审理。
2023年4月7日,王爱文故意杀人一案一审开庭审理。庭审中,王爱文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是庭审辩论的焦点。
据悉,当日庭审中,公诉人认为,王爱文放任了王爱武的杀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王爱文辩护律师则为其做无罪辩护,认为其属于正当防卫。辩护方认为,王爱文、王爱武都是在被城管殴打后有所反抗,王爱文无法预见弟弟王爱武的行为,也无法控制。该案当庭未做宣判。
案发当日,路人拍下了部分过程。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据媒体在事发一个多月后采访王军宏的说法,案发当天,几名城管冲过来,下车直接喊:“给我打。”随后一批人把秤抢走,王军宏想拿回来,转身看见三四个城管正在打大儿子王爱文,“我就朝他们喊,有啥事直接跟我商量,你不能打孩子。”王军宏想劝城管不要打大儿子,却被两个城管拉住卡死。
王军宏回忆,因为精神病的原因,小儿子王爱武一直呆在旁边看着,然后突然说了句“要把我爸和我哥打死了”,就在车前取了把水果刀。最终,酿成这起两伤一死的惨剧。
今日头条号作者@颜回说法 分析,该案存在两个争议焦点,第一,王爱文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对于共同犯罪,一般要求事前有预谋,事中有参与,事后有分赃。
具体到本案,事发非常突然,父子三人突然遭到城管暴力执法,三人并没有预谋伤害城管,且根据视频监控显示,弟弟王爱武持刀实施伤害时,哥哥王爱文还有阻止行为,但是患有精神疾病的王爱武根本不受控制,随后实施了行凶行为。
至于检察机关指控王爱文没有阻止弟弟行凶,一方面,在那种环境下,由于王爱武患有精神疾病,一般人很少能阻止了;另一方面,王爱武突然爆发,也不是王爱文引发的,王爱文没有阻止义务。
所以,从刑法上来说,王爱武实施故意杀人很突然,王爱文主观上没有与其共同犯罪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参与杀人行为,所以王爱文不涉嫌共同犯罪。
第二个争议焦点是王爱文兄弟俩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刑法》第20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目前,王爱文被法院取保候审,正说明法院有可能认定王爱文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和不属于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因为,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需要嫌疑人、被告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而刑法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王爱文的行为如果构成故意杀人罪,基本上没有取保的可能性,现在被取保候审,反过来说明其可能不涉嫌犯罪或者证据不足。
(海报新闻编辑 马洪震 综合海报新闻此前报道、澎湃新闻、红星新闻、头条号@颜回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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